穆云间固然脸蛋脏兮兮,可却生的实在俊俏,五官漂亮的跟画中的仙人一样,他年岁尚轻还未长开,脸庞稍显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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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,实在很难相信他是男子。
但若是一眼便见他穿着短打,撸着袖口,说他是个少年公子,倒也并不违和。
“这就是为何,我一定要跑。”穆云间道:“萧不容抓到我,必杀我解恨,萧钦时被我欺骗了这么久,他手段残忍,必说到做到,将我削成人棍,游街示众,而穆云敬……你觉得他若知道我是他的弟弟,会怎么想?”
穆云间如果是男人,一切都会改变。
穆云敬也清楚萧家父子的手段,他要穆云间便没有任何作用。而穆云间却能凭借一己之力,从萧不容和萧钦时手下逃脱,他的行为也必定会引起其他野心家的注意。退一万步说,哪怕没有人想拥趸穆云间,穆云敬为什么要多养他一个没用的东西?凭他长得好看?
巩紫衣似乎受到极大震撼,久久没有出声。
“事已至此,你已明白我的心意,我救了你,虽然很难相信你,但我也不想杀人灭口,巩紫衣,你不要再想带我去找穆云敬了,等官兵离开,我们便马上分离,希望你记得我救你之恩,日后我若不幸被穆云敬抓住,可以救我一命。”
萧钦时滑下斜坡的时候,其实并未完全失去意识,他眼前是黑的,身体是软的,可意识却是清醒的。
穆云间定能瞧见他滑倒。
他在心中告诉自己,倘若穆云间回头来扶起他……哪怕只是看看他,确定他有没有死掉,再跑,等他抓到她的时候,就一定不会伤她。
可是没有。
穆云间就那样跑了,跑的无影无踪。
他何止是想把她扒皮抽筋。此刻仅仅只是想起来,便恨不得要将她剁成肉酱,包成饺子,恶狠狠地吞吃下去。
千斤被扔下之后,带到了太子府里,日日在他脚下徘徊。
萧钦时夜里一睁眼,就看到它正将前爪搭在一只绣花软鞋上,睡的正香。
他阴恻恻地盯着这该死的狗东西,面无表情地下了床,伸手去拿那只绣花鞋……
千斤忽然睁开眼睛,低沉地吼了一声。
萧钦时一把将鞋子抽了出来,眼神看上去要吃人。
千斤:“……”
这狗子似乎有些通人性,察觉到他比自己还凶,微微后退了一步,趴的远远的,故作轻松地避开了他的视线。
他低头看着那只绣鞋,这鞋用棉花缝了软底,白色绸布上面绣着淡粉色的蜀菊,负心人往日在家里的时候,很爱趿拉来趿拉去。
那只莹白的脚,分外好看。
萧钦时坐在床边的地上,发了一阵的呆,眼中又溢出凶光。
混账东西,他要把她的肉一片片割下来,摆在石头上晾成肉干!再掰开她的嘴喂进去!
真该死策马而归,于深夜之中穿过前门,一路来到主屋门前。
“殿下。”
萧太子披着头发,身着黑色里衣,全身上下只有裸露出来的皮肤是白的,正鬼气森森地站在木盆前,
() 揉着里面的一只软底绣花白鞋。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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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太子停下了动作。
真该死继续道:“我和千刀联手将他重创,坠入河里,但没有见到尸体。”
“千刀呢。”
“他去通知了附近官府,准备沿河搜索打捞。”
“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”萧钦时的手从水盆抽出,俊美的脸在两旁乌发掩映下,更显瘦削:“不能让她落在穆云敬手里。”
“殿下。”真该死道:“太子妃……离开这么多天了,她一个弱女子,会不会……”
“她不会那么容易死的。”萧钦时想起穆云间,脸色便有些扭曲:“我的地盘,我都抓不住的人,巩紫衣又算个什么东西。”
第一日一早,萧不容在殿中接见了自己的太子。
他用着早膳,有心想给萧钦时点苦头尝尝,又在见到他眼下的青影时,而生出几分恻隐。
“坐下吃饭吧。”他道:“今天没有早朝,过来有什么事?”
萧钦时从善如流地坐下,未及动著,便道:“儿臣要即刻带兵出征,前往北境救出太子妃。”
萧不容敲了敲手里的鸡蛋,一边剥壳,一边观察他,道:“怎么,你的人撞到穆云敬的人了?”
“穆云敬劫走太子妃,实在是不把我萧家放在眼里,我要让穆云敬付出血的代价。”
“这么着急。”萧不容笑道:“不亲自找她了?”
“儿臣一定拿下北境,取穆云敬项上人头,献给父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