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布卢坦言,他之所以选择同意妻子的离开,是因为近日看到丈夫被妻子杀害的新闻,让他感到不安。
为了避免自己被妻子与情夫联手害命,他决定亲自为他们安排婚礼,希望以这种方式让大家能够和平分开,各自安好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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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区:
〖我重生了,重生在妻子与情夫杀死我的前一晚,这一世……〗
〖重生了,这一次一定不要重蹈覆辙。〗
〖重生了,这一世窝囊的活着。〗
〖硬生生把绿帽置换成了安全帽。〗
〖两个孩子是亲生的话,其实他的这个行为非常睿智务实。〗
〖求生欲拉满了。〗
〖明哲保身是对的,虽然看着丢人但是总比死了好。〗
〖真是懂事的让人心疼。〗
〖看的出来他真的很想好好活着。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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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,贞观年间。
长安。
众人嘴巴张的比鹅蛋还大,好半天才回过神来。
“离谱,离大谱!”
“这男的居然没有一点血性!”
“杀人犯法的!”
“犯什么法?你没听见他们村有长老吗?既然有长老,那就应该把女的埋了,男的杖毙!”
“后世可不能用私刑。”
“那是印度,又不是华夏,村里连长老都有,怎么可能不允许用私刑?”
“即便不能用私刑,那也可以告官吧。”
双方自愿通奸,称为和奸。
唐律对奸罪有一项适用规定:即不论何种原因、何种方式犯奸罪,通奸间徒一年半,有夫者、有妻者徒两年。
在此之上,根据方式、地位不同,还要加重判罚。
奴婢与良人和奸,均罪加一等,杖刑九十。
奸淫奴婢妻女的,杖刑一百。
如果是强奸,还要再罪加一等。
和奸,双方都要判罚。
强奸,只判男方重刑,因为女子是受害方。
不过,律法是这样规定的,但古代还有族规、村规等。
女子即便是受害者,之后的生活也不会过得太好。
集市上的人们,下意识的将印度带入华夏,他们想着即便不如后世华夏,也至少像此刻的大唐吧。
犯奸罪者,无论律法、族规都是不容的,这男的怎么因为怕死,就活生生的忍了下来?
还亲自操办奸夫淫妇的婚礼,简直是奇耻大辱!
但他们忘了,身毒是身毒,华夏是华夏,两者可不一样。
而且通奸之事,若是大家地位相差不大,自是可以采用律法、族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