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说死前还有什么心愿的话。我想,就像话本里写的那样,生为一个女娃,存活一世,经历过一次英雄救美,就算是没有遗憾了。
我,十一岁,不是美人,也从没遇见过像样的英雄,临死之前,终于被一只穿着奇怪的鬼怪搭救了。
一片黑暗,满耳鼓声。他攥着我的手,一点都不放松。
我知道他救不活我。
可是……
我已经没有遗憾了。
……
天顺十三年,我依然和家人一起生活在离宫里,脑袋也依然不大灵光,。
离宫很大,大得涵盖了三山两川,可我却觉得它小。因为十一年来,我早已用脚丈量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,却始终没能踏出去。
姐姐说,天恩地厚,才让我这样的傻子生在了帝王家。不用坠入那“干戈日寻,民卒流亡”的人间地狱。
“外头到处都是战死或者饿死的鬼魂。像你这样的傻丫头,肥肥嫩嫩,要不了片刻就会被他们吃个精光的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严肃到几乎凶恶,把我吓得直哆嗦,可是,站在她边上的那个小神官,却分明在偷笑。
拿别人的害怕做乐子,真是最恶劣的行为。
我打不过姐姐,不敢忤逆她,就只好更加痛恨那个偷笑的神官。
天恩地厚……
天有多高,地有多阔?我从来都不知道。三山两川,就是我的全部天地。
今天,撞上了百年不遇的天狗食日。整个离宫的人都神神叨叨,怪模怪样,大家都只想管着自己的性命不要被天狗吃了去,便也没有工夫来看住我了。
每隔半个时辰,都会有一阵震耳欲聋的鼓声,响彻整片宫苑。
我的马被他们吓跑了。那是母亲送给我的唯一一件礼物,膘肥体壮,朱紫色的皮毛泛出油光,就像挂着露珠的黑牡丹。可他是个男娃,黑牡丹这个名字不但难听,而且女气,所以我管他叫飒露紫,飒爽英姿,不畏霜露。
丈量三山两川的时候,飒露紫都一直乖乖地跟随着我。他见识过我每一次的出丑,也曾经挨过我撒气的鞭子,却从来没有舍弃我。所以我不能失掉他,即使是在群妖乱舞的日食之期。
我换了侍郎的衣裳,偷骑上姐姐的王追,顺着往日走马的路线,一直跑到了御苑边界。
竟然没有人把守?
果然,日食之期,一切都是反常的。
我想,或许,飒露紫已经先我一步跑了出去。我必需要把他找回来。
可是王追识路,更加识相。他比我更怕姐姐,竟然死活也不肯跨过宫禁。
于是,我下了马,在最不合适的时间,徒步跑出了三山两川,跑出了我坚守了十一年的全部天地。
直到一只脚被卡在白石山下的捕兽夹时,我才知道原来山川之外没有战死与饿死的鬼魂,而是更让人恐惧的,无边无际的山川,和满山的陷阱与兽夹。
衣衫和脸面全都因为那结结实实的一记狗吃屎,变得肮脏不堪,脚腕痛得让我直想骂人。
鼓声又响了起来,这一次与之前的不同。竟然响得没有停歇。
鼓声不断,说明天狗已经开始吞吃太阳,召唤羲和的镇妖仪式开始了。
这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。
与天狗相比,我更害怕那无休无止的鼓声。宫里的人说,太阳被全部吞吃之时,那鼓声不但有斩妖的法力,更可以震碎妖人的魂魄。
不是说过了午时才会日亏吗?
怎么会提前那么多时间?!
我焦急万分,拼命挣扎,谁知越急就越气虚。
天光渐渐昏暗,我费尽了力气也没能把脚从兽夹里抽出来。
“救命!救命!”
我开始高声喊叫。可是镇邪鼓的声音太响了,没有人会听到我的呼救,就连我自己也听不见。
巨大的石堆在晦暗的天色****沉沉,泛着惨白的光,仿佛来自毫无生机的幽冥。
筋疲力尽,徒劳无功。我终于停止了挣扎,身体也渐渐麻木。
太阳的光越发晦暗。
我不敢抬头去看天狗把它吃成了什么样。
那个讨厌的小神官曾经告诉过我,直视日食是会被灼瞎眼睛的。那个神官虽然讨厌,却不大会说谎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