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看起来,像不像某种颇具特色的反派?
咳咳,‘蛇手’的形态变化其实仅仅次要。
魔鬼真神赠予李迦束的力量,并不只是“变成触手怪”这种程度。
右方·契约之毒,ad大公为这份力量如此命名。
在各种文化作品中,“魔鬼”与“契约”常常有着紧密的模因关联。
契约的本质是什么?
这个问题过于复杂,哪怕是魔鬼大公也无法脱离时代背景,简单做出宽泛的论述。
因此,ad大公赠予李迦束的这份超凡力量,所触及到的权能,并非‘契约的本质’这种过于复杂的哲学奥秘。
契约有三个最基础的要素:签约人(复数)、权利、义务。
缺少了任意一个要素,契约的逻辑基础便无法成立。
右方·契约之毒便是针对这三种要素的‘模因毒素’。
蓝蛇毒,能让‘权利’在行使的过程中,放大行使权利的风险损失。
绿蛇毒,能让‘义务’在完成的过程中,放大完成义务的困难阻碍。
紫蛇毒,能让‘签约人’在契约的生效期间,放大ta对契约的重视程度。
简而言之,ad大公玩弄的,不是“文字游戏”那么low的合同诈骗术。
祂玩弄的,是契约的“衍生影响”!
说到底,
契约合同,
一张纸罢了。
纸张之外的事物,才是契约的真正精华。
格局要打开。
‘契约本身’不存在任何物质层面的意义。
契约,只是驱使凡人去“改造物质世界”的一种,多方共同认同的幻觉。
换言之,‘契约’首先是一种思维层面的幻觉。
只有当人们对这一幻觉产生了共同认同,并进而主动地“改造了物质世界”,‘契约’才能是有用的契约。
右方·契约之毒的力量,举一则简化案例作解释:
若有买家a与磨坊老板b,两人签订了一份契约。
买家a的权利,是在一周后,从磨坊老板b的仓库内取走十袋小麦粉。
买家a的义务,是预先支付10%的款项,并在一周后提货时,支付其余的90%款项。
磨坊老板b的权利,是预先收取10%的款项,并在一周后交货时,收取其余的90%款项。
磨坊老板b的义务,是在一周时间内,生产十袋小麦粉。
违约条款略过不计,仅假设确实存在某种违约条款。
如果李迦束在场,于契约的签订过程中,为这份契约注入‘模因毒素’——便能按照魔鬼的意愿,定向性的发生‘模因污染’。
譬如,买家a中了权利毒素,那么他在取货的时候,很可能会由于某些莫名其妙的奇葩意外,亲手损失两袋小麦粉(像是不小心把开口的袋子掉进牛粪堆,导致两袋小麦粉完全污染无法食用)。
即,被放大了“行使权利过程中因风险意外导致的收益损耗”。
如果,买家a中了义务毒素,那么他在取货的时间点之前,很可能会由于某些乱七八糟的不幸意外,提前“花费掉”45%的应付款项。于是他不得不绞尽脑汁,想办法在取货之前把这45%的款项资金“赚回来”,否则他就违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