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华已经笑笑地跑到前头捉虫去了。
“前番出门采药。路过此地,听人说起七月头上,这里会汇聚大量流萤。我便想着,一定要带你来看一看。”
凤翎喃喃着,发了呆。
“美极了,简直就像在……星河里……”
“对了。你说柳州,我到想起来了。那边的骸骨已经全安葬了。我还建了所神宫以安亡魂,请了我的师兄至善天师大神官去主持。”
凤翎十分惊讶。
“你不是说那里的尸骸太多,是经年所积,难以收葬吗?”
“安王和长史当然不行,天子与丞相却可以做到。猎狐一役后,京幾布防在我手中,运气好,没有遇上战事。我便抽调了一部分兵力过去清理。不曾想杀人的行家们埋起人来也很利索。”发现凤翎正在看他,荀朗也凝望着她,笑意缱绻,“当然了……这也是我沽名钓誉的一次表演。”
凤翎正想开口,他却扭回头,仍是看着山野星河。
“他们喊我圣人,可我自己知道,我也不过是一只疯狗。”
“我可不曾说过你……”
“疯狗就疯狗吧。宁为太平犬,不做乱离人。疯狗也不是全无好处。”
凤翎不知如何回应,却见那里孙季玉已经抓来了一只虫子,笼在手里。
荀朗笑着拉她走近去看。
三人凑在一处,浑然成了乡野少年。
“咱们乡里原也有的。只是没有那么多。”
季玉笑眯眯。
凤翎也点头道:“我也没见过这么多。而且这个和我们南边的品种好像不一样。翅膀更尖些。”
“流萤在仲夏成虫,成虫后只能活二十日,发光也只有这二十日。我们的运气是很好的,才能看见那么多。”见两个女娃团在那里,一脸兴奋,荀朗笑道,“你们可知它为何发光吗?”
凤翎和季玉都摇了头。
荀朗戏谑道:“性命太过短暂,只好秉烛交欢嘛。”
孙季玉听不大懂,但听“交欢”二字,便知不是好话,红了脸,慌了神,把手里的萤火虫放跑了。
“哎呀,我再去捉”。
她忙忙跑开了。
凤翎想起那夜吃完醋鱼,自己丢人的模样,也是十分尴尬,咬了唇道:“子清……你别胡说了。”
荀朗笑笑。
“我不曾胡说。它们在土里蛰伏了一年,只为这短短二十天的光华。性命太过短暂,自然要昼夜不停地飞舞。暗夜里,雌虫雄虫寻不到彼此,便茫茫然错过了一生。早早把自己点亮了,人家才好看到啊。这虫子比我……要聪明多了……”
凤翎听出他话中深意,神色陡然惨淡,默了许久,望着萤火道:“我听说,前朝惠帝笃信神道,最爱各种祥瑞。这大概也算是一种祥瑞吧?我虽不是明君,却也有些前生修来的福德,劳动子清为我呈现这样的祥瑞。”
荀朗扭头望着凤翎,惊讶地咬紧了牙。
漫山遍野的流萤之前,她的侧影美丽淡然,罩着清清冷冷的月光。
他的凤翎,毕竟与旁人不同,竟然没有中招?
他看过《安乐志》,知道那些话本里的男人可以为女人袖手江山,不管不顾,也知道女人们从来就喜欢男人为她们营造各种各样的“神迹”。
今夜,他难得照着话本演了一回,却是……演砸了?
野生的萤火虫当然能活二十日,夜夜绚烂飞舞,可这些被刻意从各处捉来妆点这座荒山的虫子,却只能垂死挣扎一个晚上。
博君一笑的背后,其实是万千生灵涂炭。荀朗最烦这种把戏,可事到如今,他也只能不择手段。
难道她看穿了他的把戏?他的媚术并没有起效?
“术”是方法,也是捷径。他只是想用最短的时间,实现最大的效益。
这,有错吗?
说到底,还是因为他与凤翎的故事不在话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