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多年来,荀朗当然也可以和她不管不顾地沉湎风月。可是生命太过短暂,他不可能像萤火虫一样,只做交尾一件正经事。如果他变成话本里那些罔顾国事,贪爱美人的佞臣,才是真正地荼毒苍生,配不上眼前这个装傻充愣的“昏君”。
史官们会怎么写凤翎的本纪,荀朗的列传?不管怎么写,都不会像《安乐志》那样好看。
翻遍东夷史册,满是“吃人”二字,雪月风花又怎能敌过尔虞我诈?
“子清……”凤翎见他沉默,走近了,柔声道:“子清,你忘了,关于萤火虫……你原本不是这样教我的。”
荀朗疑惑地蹙眉。
凤翎微微笑起来。
“那年夏天,姐姐遇难,府里也有萤火虫。他们都偷偷传言,说那是姐姐还魂,责备我丢了她的基业。你却同我说,即使姐姐变成那些小虫,也是为了告诉我,要想寻到去路,唯有自己点亮自己,不能依靠他人。你说……一个人在黑暗中挣扎时,只有点亮了自己,才能形影相吊,不再孤单。”
荀朗心上一悸,望着凤翎,说不出话。
“我喜欢那个故事,也是靠着那个故事活下来的。这是一个主公应该喜欢的故事。”
“你还记得……”
他微笑着,眼中藏着怆然。
原来,他的努力,她都明白。
明白了,所以才想成全。
可他要的,不只是她的成全。
她扭头望着他,唇上的笑更加温暖:“夫子,你的辛苦我怎能忘却?这两年,游走山河,逍遥乱世,当然是很美的。可若没有你做买卖养家,只怕我们连路费都凑不出来。一个穷夫子带着个笨娘子,就只能像柳州的那些白骨一样,葬生恶世,死而无名。我知道……圣人难为。我们……回去吧。”
凤翎转身要走。
他却拉住她的手,凝望着她晶莹的眼眸。
她尴尬地垂下头。
他凑近了,捧起她的脸,没有攻占那双颤抖的唇瓣,而是轻轻吻上了她微凉的面颊。
“主公,夜深了,我还替你留着灯,你若累了,咱们就照着原路飞回去。”
她一怔,沉默良久,摇一摇头,两行泪潸然而下。
人活在世如漫漫远征,终点便是一方坟茔。开始同行的人,未必能自始至终互相陪伴直到最后。可是过往的情义又岂是可以忘怀的?
“子清……多谢你曾陪我……暗夜同行。我欠你的,今生今世也还不……”
“说的什么废话。”荀朗搂住她,由她靠在自己怀里,唇上的笑风雅清俊,眼中的光却幽冷阴沉,“我们的账,又有谁能算得清。”
天子在他怀里轻轻发抖。
他望着满山萤火,愣了神。
凤翎,我的主公。
果然,你只喜欢站在神坛上的子清。
我当然也想安安静静,体体面面退回神坛。
可是,凤翎,神应该是无牵无绊,没有心肝的。
你在超然台舍粥,让我尝过了人间烟火,又用十数年相伴,给我安上了一颗人心。
如今,要我做回尊神?
我就只好把那颗人心掏出来,捏得灰飞烟灭吧……
夏去秋来,流萤消散,吴夫子和安歌的生活还在继续,仿佛更加和美。
直到有一天,一匹快马夜入飞鹰涧,他们得到了个好消息——在长安的那位老熟人奉旨成婚不到一月,新妇就有了身孕。
老熟人养儿子的本事真是太惊人了。
夫子不信,娘子不语。传信的人只好讪讪回城。
可是喜讯是真的,还在几天以后渐渐传遍了东夷大陆。
老熟人的脸皮还不是一般的厚。
云梦乡的老百姓笑言,这哪里是奉旨成婚,分明就是“奉子成婚”。